报告:

泰国的"缉毒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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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组织:人权观察、泰国治疗行动组 - 2008312

"解决世界毒品问题......要注重方式方法的整体均衡和相互协调,并充分遵循联合国宪章的精神和准则以及其他国际法的相关条款,特别要注意充分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联合国大会,2007)。

"人权应该得到普遍的尊重......法治对于国际毒品管制条例的有效实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不尊重人权......会导致对毒品犯罪歧视性的、不恰当的处置,从而危害现有的法治体系。"(联合国国际麻醉品管制局,2008


20032月,在泰国时任总理他信的领导下,泰国政府打响了一场"缉毒之战",声称要肃清毒品贩卖和使用。而事实上,这项政策最终导致了大量和肆意的滥杀无辜。在这次行动实施的前三个月,就已经有2800起未经司法程序而遭处决的个案。2007年,官方的一项调查显示,这些死者中有半数以上根本没有任何与毒品相关的记录。除了数以千计的无辜死者,更有上千人被送去强制戒毒所"接受治疗"。


注射吸毒人员因害怕被捕和被虐而放弃寻求基本的降低危害服务,因而导致了艾滋病的防治工作也受到严重影响。


2005年,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对"缉毒之战"中发生的"大规模的异常死亡"提出严正关切,并建议相关部门对该行径进行彻底的独立调查。作为时任联合国非法致死监察专员,Asma Jahangir曾于2003年向泰国政府发出过紧急照会。尽管泰国在回函里表示将依法彻查每一起非正常死亡,但他们至今也没有将那些滥杀无辜的罪犯绳之以法。


前几周,泰国政府甚至公然恐吓将再次举行新一轮的处决。220日,内政部长Chalerm Yubamrung向议会表示:"......如果毒贩子们不想找死,他们只有回头是岸。......在我的内政部长任内,我将继续奉行(前总理)他信的打击贩毒政策。即使要对30004000人行使依法处决,我们也决不能手软。这是唯一的选择......对于反对党的人,我只能说,你们轻视了泰国的毒品问题,而把人权摆在了过高的位置上。"


在内政部长的此番言论发表之后,人权观察已经掌握了泰国境内至少四起因涉嫌贩毒而导致的死亡----清迈两起,加拉信府一起,喀比一起。


2003年的事件为先例,再加上杀人者至今逍遥法外,泰国政府的此番计划立即引起了各界的严正关切。


联合国大会和国际麻醉品管制局今年反复重申,打击毒品犯罪的相关法律的实施,应遵循国际人权公约。泰国此前在保护人权方面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他们于200710月刚刚正式加入了联合国反刑讯公约,而新一轮的大规模肃毒导致的肆意杀戮将使泰国的人权事业发生重大倒退。


2007年人权日,为了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布60周年,泰国政府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重申了它"对于人权保护的坚定立场"。这样的庄重承诺岂容出尔反尔。


泰国政府必须坚定不移地履行他们的人权保护义务,特别要防止非法致死事件的再次发生。


泰国政府如若再行实施任何侵犯人权的政策,都应受到联合国麻醉药品委员会全体成员国的严厉谴责。


泰国政府必须公开申明将不再以"缉毒之战"为名,实行新一轮的肆意杀戮以及其他侵犯人权的行为。


同时,泰国政府还应立即对2003年"缉毒之战"中滥杀无辜的罪行和其他侵犯人权行为进行彻底调查,并将犯罪分子绳之于法。


泰国政府应实行全面的整体均衡的缉毒政策,必须充分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


与泰国关系密切的所有国家都负有责任监督泰国的毒品管制政策,使其充分遵循联合国宪章的精神和准则,包括充分尊重人权。


链接:http://hrw.org/english/docs/2008/03/12/thaila1827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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