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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法院维持莫淑华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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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边邮报 - 20091029日 - Sebastian Strangio

上诉法院支持对立法机关反对派人士莫淑华(Mu Sochua)的判决。森朗西党议员认为这一结果是"政治驱使"的。


在周三的听证会上,Seng Sivutha法官支持八月份市政法庭的判决,认为莫淑华诽谤总理洪森(Hun Sen)罪行成立,罚款1650万瑞尔(相当于3963美元)。

莫淑华在听证会上公然反抗,不带辩护律师,并拒绝回答任何问题,因为她没有法律顾问。

她说:"我不想其他律师也像江山安Kong Sam Onn)一样成为受害者"。她之前的辩护律师在受到总理诽谤起诉后,退出此案的辩护,并在七月份投靠执政党柬埔寨人民党。

听证会后,她抗议法庭的裁定,表示一定会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诉。

"我不会付罚款的----我以前就说过,"她说,"我只是再给柬埔寨法院一个机会,证明他们可以做好他们的工作。"

森朗西党在听证会后发表了一份声明,公开谴责这一结果是"对司法的嘲弄",只是将八月份的宣判重复了一遍。"上诉法院无视公正审判原则,盲目支持市政法院的决定:被告不能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选择辩护律师,无权获得独立、公正的法庭审判。"

今年四月份,总理控告莫淑华犯有诽谤罪。在此之前,莫淑华曾向法院提出起诉,称总理在一次演讲中称她为cheung klang----这在高棉语中指"强壮的腿",用来描述女性的时候则是贬义。但是她对洪森的控告被在1014日被上诉法院驳回。

"洪森的律师Ky Tech说,在听证会中莫淑华对其律师的评论是试图将此事件政治化,而且莫淑华一案的措辞----她要求获得500瑞尔的象征性赔偿----很显然地表明她的目的是攻击和侮辱总理。"

Ky Tech说:"她举办新闻发布会中伤洪森总理,说会起诉【他】。她要求获得500瑞尔的赔偿,但是如果洪森真的中伤了她,这个数字无法消除对她声誉的影响"。

"这其中只有一个目的----中伤洪森总理"。

但是,权利活动者们说这一裁决是政治操作的一个明显案例。

地方权利组织Adhoc的资深监督人Chan Soveth说:"穷人不能对身居高位的人提出起诉。这是柬埔寨的传统。"

他说,这次申诉的结果从最初的判决宣布之后就已经在预料之中了。

"金边法院已经做出判决。这一判决不是法庭作的,而是高级官员作的。起诉法院不能作出新的裁定"。

权利组织Silaka执行理事、女性参政促进委员会秘书长Thida Keus说法院没有对案件进行调查,她感到很失望。她还说这一裁决可能会阻止女性参政。

"因为【莫淑华】是柬埔寨最积极的女性活动家和立法者,我很失望她没有获得更多的尊重",她说。

"我对所发生的事情感到很难过----不仅是为了女性,也是为了那些知道柬埔寨司法系统不自由的公众和国际社区"。

日内瓦诸国议会同盟通过一项决议,对莫淑华在"明显属于她的言论自由范围"内发表声明遭到判决表示"深切关注"。一周后法庭宣布了这项裁决。

六月份,国民大会免除了莫淑华的国会议员免责权,从而为诽谤案铺路。1021日通过的此项决议也对此表示谴责,说七月份江山安退出后,"她没有可以自由选择法律顾问的权利。"


链接:http://www.phnompenhpost.com/index.php/2009102929281/National-news/court-upholds-mu-sochua-conviction.html

组织: ADH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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