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最高法院在上周的一份备忘录中规定,法官不 得判处吸毒者入狱服刑,吸毒者将会被送入康复中心接受戒毒治疗。
然而,最高 法院发言人佐科萨沃克说:"此项新规定将不予追溯执行。" 即对以往的判决不予修正。
备忘录对于如何判定吸毒者以及进入治疗中心的标准做出了诸项规定。如吸毒者是否在抓获现场携带及使用毒品等。
规定还对吸毒者被抓获时携带毒品的数量进行了规定。如不得携带超过0.15克的海洛因、可卡因或吗啡; 不得携带超过5克的大麻、最多只能携带一粒摇头丸或不超过0.25克的冰毒。
吸毒者还必须承诺接受执法机关对其进行毒品含量测试的要求并且必须维持一个合格的化验结果。同时,他们还必须得到一份由法院指定的精神病医生出具的推荐信。
吸毒者不得显示出有任何毒瘾复发的迹象,而且不得继续从事毒品交易。
在备忘录中,最高法院指定了具体的为吸毒成瘾者提供治疗的康复设施或治疗中心。这些单位包括位于西爪哇省茂物市的国家禁毒机构的技术执行部门,及其所属的分布在全国其他一些地区的医疗单位;还有其他一些药物成瘾治疗医院、社会服务部属下的康复中心、以及经卫生部或社会服务部认证的医院或私营康复中心等。
然而,印尼司法监督共同体(Mappi)就该备忘录警告说,将吸毒者送入康复中心的政策很有可能被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和一些执法人员利用。
"贩卖毒品犯罪嫌疑人可以轻易贿赂调查人员,以将对其贩卖毒品的指控改为吸毒成瘾者。 " 来自印尼司法监督共同体(Mappi)的哈斯瑞哈坦托说道。
哈斯瑞哈坦托又补充说,处理参与毒品交易是一个件非常棘手的事,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吸毒者同时亦充当毒品贩卖人的角色。
"法官通常是根据警察和检察官所提供的档案材料确定毒品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性质。因此,法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必须非常慎重。" 哈斯瑞哈坦托又说。
此外,最高法院还颁布了一项法令,即责令总检察长办公室对于已经被判处死刑的犯人之重审请求期限予以限定。然而,法院发言人佐科说这一法令将不予强行追溯。实际上,目前还没有任何一条法律对于死刑犯要求重审或寻求总统特赦的时间予以限定。因此,死刑的执行显得遥遥无期。
尽管如此,这些被判处死刑的犯人将有可能继续等待被执行死刑的那一天。然而,新的戒毒康复政策是对同样的行为所做出的两种截然不同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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