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人权中心("CCHR")对柬埔寨特别法庭就红色高棉统治期间犯下罪行的第一名高级官员康克尤又名"杜赫"一案所作的判决表示赞赏。在针对被告的审理程序和权益等方面,杜赫一案为柬埔寨的司法体制创立了重要的典范。柬埔寨人权中心接受杜赫因于1999年5月至2007年7月受到柬埔寨军事当局的非法居留而获得5年的减刑。柬埔寨司法系统的拘留措施至今受到严重的关切,而减刑的裁定则树立了一个良好的范例,彰显和提示了人权的普世价值和意义。
杜赫因反人类和战争罪被判处了35年徒刑。5年减刑加上过去受到拘留的时间使其刑期减少为19年。的确,与在其掌管的陀斯兰监狱中死亡的12,273名被监禁的人相比,此一判决显然是不够严厉。柬埔寨人权中心不打算就此议题发表评论。不过,世界人权宣言所彰显的"人类大家庭中的每个成员"均享有"平等和不可剥夺的权利"理所当然地包括了红色高棉的高级官员,尽管很多人认为他们罪不可赦。有鉴于此,柬埔寨人权中心接受因"杜赫的人权于1999年5月至2007年7月被柬埔寨军事法庭非法居留而受到侵犯"从而获得减刑。
重要的是减刑的裁决为柬埔寨司法体制下被告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开创了一个先例。根据柬埔寨的刑事法规定,受到指控和等待审判的当事人可以免于未经审判而受到拘留。然而,最近首次公布的两年期司法监督报告指出柬埔寨仍旧存在着很多拘留的案例。我们发现在88%受到监督的司法案件中,被告当事人在审判前受到拘留。就此而论,法庭对杜赫因受到非法拘留所作的减刑裁定应当获得肯定。
作为一名受到红色高棉政权迫害的受害人,柬埔寨人权中心的主管Ou Virak 在评论判决结果和减刑时表示:"也许一些受害人和观察评论人员很难接受法庭上的举证与审判结果之间的差距。但是在柬埔寨仍旧存在拘留问题的情况下,对杜赫因受到非法拘留所作的减刑裁决为柬埔寨的司法制度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范例。事实上,我认为同等重要的是,法庭的判决彰显了人权的普世价值和重要性,彰显了人权是针对每一个人的,即便是那些受到世人唾弃和谴责的人也是如此。"
欲获得更多的讯息,请联络:柬埔寨人权中心主管,Ou Virak
电话:855-12-40-40-51
有意浏览柬埔寨人权中心司法审判监督项目公布的首期监督报告"柬埔寨的公正审判权利",请访问柬埔寨人权入门网站www.sithi.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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